管理混乱会造成什么报销难题?

2018-07-27
  

企业管理模式的落后造成了漏洞,管理混乱造成的报销问题同样令人眼花缭乱。没有更方便的解决方案吗?下面,我们来通过移动报销、极速报销进行科学的管理!

  

被告牛先生原本是某企业职工,2013年3月离开单位,此前在企业办公室工作,其任职期间因职务所需多次从单位财务部门借款,每次借款均为财务书具借条并经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期间,牛先生曾报销部分单据并由财务作帐冲抵其部分借款,牛先生离开企业单位后,原告按单位的有关规定及领导的指示,以牛先生的部分应发工资冲抵其借款并由财务作帐,截止2013年3月原告财务显示牛先生借款余额为10万元。原告向被告催促,被告既未前去单位核报单据也未偿还借款,故要求被告偿还余欠借款或交付相应单据。被告认可从单位财务借款的事实,但认为现尚持有的部分单据应从借款中扣除,同时在其离职后且未进行帐目交接之时,原告未经其同意,擅自撬开办公室其使用的办公桌抽屉并扣留其尚未报销核账的单据,致其无法完成冲抵借款的手续,其过错在于原告,故原告起诉其偿还借款的证据不充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被告人辩护人未经他本人同意擅自打开抽屉,拿走了如何辨认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文件的问题。被告针对自己的抗辩主张向法庭提交了2013年2月与原告单位某职员的谈话录音,该录音经庭审质证并经证人出庭接受质询可证实:牛先生离开企业单位后,原告单位职员经企业单位领导授意用其负责保管的钥匙打开牛先生所用的办公桌抽屉,取走里面存放的单据后未经认真查看,即包装好并交付企业单位经理审阅。法院认为,牛先生因职务所需从原告财务借款的事实明确,牛先生理应在完成职务行为后及时向企业单位报帐还款,现牛先生已离开企业单位,应承担交付相应单据并结清借款的民事责任。对被告向法庭提交的录音资料的认证问题,原告未经牛先生同意,擅自授意职员撬开其抽屉并取走里面存放的资料,致使现在不能确定牛先生应予核报单据的数量及应予冲抵借款的数额,造成这种后果的过错在于原告,对该部分单据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完成,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上,法院认为原告现起诉要求牛先生交付财务显示的借款余额报销单据或偿还借款的证据不充分,依法不予支持。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