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发票不能再报销?

2018-07-23
 

企业如何建立旅行补偿制度(内部控制)?作为一个标准化的企业,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旅行费用报销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报销制度,财政领导者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会计以及业务员们尤其要注意,取得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有关问题答问》表示,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但是这也只是一个过渡期,所以报销开票还是要留意。

  

商务旅行中涉及到的差旅报销、差旅管理相关事项,旅行费用几乎全是国内企业都会发生的,所以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差旅费用几乎都会遇到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将简单的知识给大家做了回顾和总结,提醒所有人,高楼大厦也是一砖一瓦建成的,因此打好基础才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