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2018-12-20
现在我国电子发票使用越来越广泛了,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对于其他地区,从2016年1月1日起也开始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很多朋友问,电子发票如何报销?打印出来可以吗?这里面总结了一些电子发票报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电子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联次;购买方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税率、税额;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
3.凡报销的电子发票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4.电子发票的报销人员和经费负责人要对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唯一性负责。
5.对弄虚作假、重复报销的电子发票,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同时将票据予以扣留,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按照情节轻重,交由医学部相关部门处理。
6.电子发票的报销方式按照医学部的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电子发票报销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内心的疑惑,按照以上的注意事项就不用担心报销电子发票时会出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