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加快推广电子发票报销

2019-06-05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出了相应部门要划分、细分责任,要全面推进众创、积极推广众包、推进放管结合、完善市场环境等。其中,《指导意见》还提出了
要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报销,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适应新业态发展要求,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明确四众平台企业在申报纳税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8月1日的时候就决定了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了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试点的工作。电子增值税发票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开发的,试点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样、技术、业务标准、应用模式全国统一,有利于纳税人的开票、报销等,也有利于公司的电子发票报销的管理,这是我们进入大数据时代非常重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