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打印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0-08-28
随着电子发票的逐渐推广,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系列电子发票的管理办法。而对于许多依旧保留纸质发票留存的企业而言,电子发票打印过程中也有许多规范和注意事项。
根据2020年3月3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电子发票的使用规范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企业及各财政管理部门要仔细阅读认真学习,规范操作电子发票打印方式。
同
预约演示
电话咨询
App下载
构筑业财融合桥梁,从此天堑变通途
超1/3中国500强企业都在用汇联易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
预约演示,获取专业方案预约演示
免费体验
上海(总部)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977弄16号2楼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A座305B、306A
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园大冲商务中心B座2202
广州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座2211室
杭州
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2818室
西安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855号洛克大厦27层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公正路216号平安金融大厦26层
成都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软件园-E3座-1-11号
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328号德必岳麓WE401室
青岛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6号楼901室
Tokyo
Kyobashi TD Building 7F, 1-2-5 Kyobashi, Chuo-ku,Tokyo, 100-0005, Japan
Singapore
114 Lavender Street, #09-72, CT Hub 2, Singapore, 338729
沪ICP备16047366号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3225号CopyRight © 2024 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预约演示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