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客公园 | 最严发票令,汇联易助力企业合理规避发票新痛点

2019-06-21
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1、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2、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总结即: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现在所用的发票都需符合要求在此重点提醒一下需要经常报销的人员以及各位相关管理人士
1、必须买什么开什么,报销越来越透明很多企业总有一部分支出是无法取得发票的,大家之前在超市购物,去客服中心开发票的时候,都可以选: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劳保等。以后要求开具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一致,买的蔬菜、水果、肉蛋7月1日之后原则上不能开出办公用品发票了。财务人员要做好通知和监督,别存在侥幸。
2、增值税发票要填“税号”7月1日起,企业收到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话,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
所以您出差的餐费等发票,在7月1日之前的,还能报销,7月1日之后,没有写税号,别怪财务不客气。
备注:定额发票、过桥过路费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不用填写。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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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汇联易SaaS报销系统,企业员工和财务可以轻松应对16号公告要求,轻松合理规避16号公告实施后的接收发票带来的税务风险。
1.对于平台供应商处产生的发票
「汇联易」连接打车、机票、酒店、餐饮、办公用品、油卡话费等多种商旅资源,同时打通消费-报销-入账全流程。一站式商旅预订产生的费用,公对公结算开发票,自动生成财务凭证,员工报销免贴发票轻松实现费用报销。
2.对于电子发票
汇联易支持从第三方平台导入电子发票。
用户通过微信扫一扫,获取电子发票(存在我的卡包)。汇联易用户在报销单/我的账本中选择导入电子发票,跳转微信导入的发票可直接生成费用(已导入的发票会锁定,避免重复报销)。
3.对于只能人工索取的纸质发票
汇联易提供用户公司统一设置的开票信息,在个性化设置“开票信息”中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可一键复制给开票人,避免手工输入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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